今年夏天,北京不少公园外兴起了一股露天卡拉OK风。经营者的全部家当只有一台电视、两个音箱、几支麦克风。尽管设备简陋,但每到傍晚开始营业时,这些小摊边都会挤满了人。从每晚六七点直到次日凌晨,歌声不绝,生意火爆。参与者认为这种娱乐方式很廉价,当众唱一曲也特别有满足感。然而这些小摊的存在不仅扰乱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它们全都没有营业证照。
民工是主要消费群体
据了解,这些小卡拉OK摊的消费者多是工地的民工兄弟。小王来自东北、现在马甸工地做工,每天都要去马甸公园前的卡拉OK摊吼几首。他说:“一首一块钱,便宜。一开始是一个老乡带我来的,现在是我带其他老乡来。我们工地的人基本都来过。你看周围围着的好多人我都认识!”
另一位民工小李也附和着:“我们业余时间也没什么事做,大家都觉得这里又便宜又有气氛。你唱完了还有人给鼓掌,唱得好还有叫好的,觉得自己跟明星似的,特别了不起!”
可以称作卡拉OK摊发烧友的小葛则告诉记者:“我现在每天收了工,洗把脸就过来唱歌,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
周围居民苦不堪言
唱歌的有多高兴,周围居民就有多郁闷。住在元大都遗址公园旁边的刘女士近半年来天天愁眉不展:“我都快神经衰弱了,真的要被楼下那帮唱卡拉OK的吵死了!”
刚开始出现卡拉OK小摊的时候,刘女士还觉得挺有趣,以为是自发的群众娱乐呢。但是后来越看越不对:每天都要唱到夜里十二点,最长一次竟唱到了次日凌晨3点。刘女士很是头疼:“这可苦了我们这些老住户了。天天晚上从7点开始就别消停。别说一帮业余水平的了,就算是帕瓦罗蒂来,这么一宿一宿没完没了的,我们也受不了啊!”
金大妈的话更直白:“唱歌的都是跑这儿发泄来的,一边儿是扯大嗓门唱、一边儿是直着脖子喊好儿,又鼓掌又怪叫的。我们居民在家想安安静静待会儿都不行!不是我们自私,搁谁谁受得了啊!”
李先生则告诉记者:他曾经因为卡拉OK唱到半夜还不散、严重影响大家休息,而下楼去和摊主进行交涉,可是摊主依然我行我素,不唱到最后一个人不收摊。李先生皱着眉头说:“他(摊主)一晚上不过挣个一两百,为这点儿钱,我们大家的基本休息权都被他破坏掉了,他的蝇头小利是不是损害了太多居民的合法权益啊!”
无照经营难于处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卡拉OK摊都属于无照经营。按照相关法规,开展合法的卡拉OK经营,首先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到文化部门办理许可证。
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工商部门只负责给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商户办理营业执照,而街头卡拉OK显然不具备办照的资质。文化部门则讲解道:目前还没有一家街头卡拉OK经营得到过他们的批准,因此可以断定所有此类经营均属非法。
然而这类非法经营卡拉OK摊在遭到工商部门查处时,却经常遭到阻拦。一位亲眼见到执法过程的市民告诉记者:执法队到来时,唱歌的都围上来和执法队员理论,要求不要查处,这是他们最喜欢的娱乐方式。执法人员也很无奈,只得耐心地和他们讲解,这是无照经营,应当取缔。等执法队走了,跑掉的摊主嘟嘟囔囔的回来了,很不服气,认为是相关法规不容许他办照,并不是他不想办。
低端娱乐有待引导
据了解,街头卡拉OK已经成了民工们的首选娱乐方式,很多人更是小摊的常客。他们纷纷表示:街头卡拉OK很便宜,满足他们业余生活需求,是一种好的娱乐方式。而不少常住居民也认为:北京人享受的那些娱乐方式,对于低端消费群体来说,确实太奢侈了,街头卡拉OK也是应运而生。症结就在于卡拉OK开的地方不对,不应当妨碍到大家的正常生活。
长期从事北京群众文化研究的专家认为:街头卡拉OK已经不属于群众文化范畴,这些摊主打着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幌子,而实际上从事的并非公益事业而是营利活动。低端消费群体的娱乐需求应当受到重视,但在居民楼边开设卡拉OK的行为是应当取缔的。
这位专家指出:就卡拉OK这种娱乐项目而言,由于业态特殊,必须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不得擅自经营。单纯由个别人出于利益驱使进行经营活动,必然会引发种种矛盾。
那么民工兄弟们的业余娱乐生活该怎么办呢?这位专家一语中的:这就要工地的相关负责人站出来、发挥组织的作用,在工地里、或者在公园中进行相应的文娱活动,以减少个体行动的盲目性。
这位专家还指出:群众文化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只有卡拉OK一种。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引导。我们各级文化馆都有很多群众文化活动,这些纯公益性活动的内容都可以向低端消费群体进行宣传、通告,让他们参与进来,以丰富而正当的方式满足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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