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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正在冲刺创业板上市的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业”)公布了中签号。然而,有媒体爆料,一位来自浙江的投资者称,佐力药业曾经因为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违法宣传药品,多次被相关部门处罚。  [上市全观察栏目]

佐力药业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法人代表 俞有强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拟发行股数 2,000万股 发行后股本 8000.00 万股
每股净资产 3.08元/股(发行前) 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原料药(乌灵菌粉)、片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粉针剂、颗粒剂的生产,保健食品原料(发酵虫草菌粉)、中华头孢霉菌粉(虫草头孢菌粉)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保健食品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市场策划。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载该招股说明书(申请稿)

佐力药业上市前夜曝出曾做虚假广告

    佐力药业上市前夜曝出曾做虚假广告  

 

    主力产品被指违法宣传

 

    记者了解到,佐力药业主要从事药用真菌药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打产品是治疗失眠、健忘、神疲乏力的乌灵胶囊。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生产的乌灵胶囊是国家一类新药,在我国医院神经系统疾病中成药用药市场占有率为9.45%,总排名第二,口服剂型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2010年上半年,乌灵胶囊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4亿元、1.50亿元、1.92亿元、1.0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33%、91.18%、89.88%和88.59%。

 

    “佐力药业曾经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违法宣传乌灵胶囊而多次被相关部门处罚,但这些内容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上述投资者气愤地告诉记者:“药物的功能和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佐力药业胆敢违法宣传,公司的诚信何在?”

 

    记者仔细查阅了佐力药业的公开资料,发现长达324页的招股说明书中,并没有提到违法宣传一事。

 

    同一个错误犯两次

 

    上述投资者的爆料是否属实呢?经过进一步的调查采访,记者发现佐力制药同一个错误居然犯了两次。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信息,2007年3月7日,该局公布了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的广告名单,佐力制药生产的乌灵胶囊于2006年11月28日在《温州都市报》上刊登的广告,因为“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被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发现;2007年6月27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三期违法保健食品的广告通知称,将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布,其中乌灵胶囊赫然在目:2007年4月24日,佐力药业在金华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的乌灵胶囊的广告,又一次因为“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被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查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附表)

 

    “巧用”法律伸缩性

 

    “涉及药品的宣传主要是药性、药效等,公司居然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从诚信的角度来讲,那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却利用了我国法律的伸缩性,根据证监会股票发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才需要披露,但是证监会还规定,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受时间限制,均应披露。制药企业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会不会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呢?这个就需要进一步考察了,也就是佐力制药利用法律伸缩性的地方。”

 

    张理还告诉记者,由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只有监督权,而处罚权掌握在工商部门的手里,由于监督权和处罚权相分离,可能出现处罚难以实质性落实的情况,这个就需要消费者、媒体和相关部门互动,通过消费者举报,调查取证来抵制这样的情况。(摘编自大众证券报)

招股说明书

    公司简介

 

    本公司以“辅佐人类身体健康,致力祖国医药发展”为宗旨,专业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立足于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生产中药产品,通过多年的研发、改进,实现了珍稀中药材——乌灵参的产业化生产,实现了传统中药材和现代生物技术应用的结合,填补了中药材领域的空白。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主要股东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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