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又一家有国企渊源的公司将冲刺创业板。9月3日,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青松)将接受创业板发行审核会的审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国有资产化工总厂的经营和股权详情披露惜墨如金,而其相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范性遭到媒体的强烈质疑。有媒体报道称,这家公司,历史沿革纠葛不清,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不全且有行贿记录,招股说明书的描述矛盾之处颇多,堪称是创业板开启以来,信息披露最不靠谱的公司之一。 [我来说两句] [上市全观察栏目]
青松股份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1 月15 日
法人代表 柯维龙 注册资本 8,600 万元
拟发行股数 1700.00 万股 发行后股本 6700.00 万股
每股净资产 2.84 元/股 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发行人主要从事松节油深加工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即以松节油为主要原料,通过化学和物理加工方法生产合成樟脑、合成樟脑中间产品和副产品、冰片等精细化工产品。
小调查
青松股份涉嫌侵吞国资
    招股说明书显示,“建阳市化工总厂系国有企业,2000年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2001年公司在收购其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设立。”
    2001年1月12日,青松有限成立,建阳市立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其验资结果显示:注册资金210万元,其中化工总厂以设备出资100万元,龙兴贸易以货币出资37万元,存货出资73万元。
    而“龙兴贸易”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金33万元,由柯维龙、柯维新与黄开淑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从事摩托车贸易。2003年龙兴贸易将所持青松化工股权转让给柯维新之后,未再从事经营活动,并于2004年11月注销。
    2002年5月20日,建阳市立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其增资扩股验资:本次增资的1390万元全部到位,其中柯维龙以货币增资190万元、以实物增资532.3万元、以无形资产增资667.7万元,化工总厂以实物出资退股100万元。
    自此,自然人柯维龙掌门青松有限,而化工总厂则消失。
    “青松有限既然是在收购化工总厂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设立,也就是说化工总厂的设备出资100万元,这时青松有限系国有控股公司。”一位券商对记者表示。
    但2002年,化工总厂100万元国有实物出资却神秘退股。
    而直至2009年10月,福建华兴会计事务所才出具《验资复核报告》,柯维龙以现金补足建阳化工总厂转让的青松化工100万元出资额。
    经记者仔细查询,招股书中不仅该化工总厂收购时无验资披露,而且国有资产退出蹊跷,甚至没有完整的相关政府批复披露。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核准的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最低转让价格。摘自:21cn
招股书摘要
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总资产(亿元)
3.5037
2.4822
1.781
净资产(亿元)
1.2245
0.7483
0.544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172.18
174.73
 
净利润(亿元)
0.28
0.19
0.15
资本公积(万元)
5335.58
223.00
223.00
未分配利润(亿元)
0.16
0.40
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7
0.41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7
0.41
0.34
每股现金流(元)
-0.56
0.71
0.24
净资产收益率(%)
27.56
29.3
32.76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松节油深加工扩建及下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
15903.26
  合 计
15903.26
控制人有行贿记录
     青松不青 年龄几何?
     福建青松在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一共有12位股东,都是自然人,持股最多的是柯维龙,持股比例56.85%,他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拟IPO的公司,只有自然人作为股东并不少见,少见的是福建青松的国企根基。有国企渊源的公司也不罕见,罕见的是福建青松对历史的描述自相矛盾。
    福建青松在叙述最初的设立情况时,从2001年1月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青松化工)的成立开始说起。而福建青松的官方网站则自称与1958年成立,2001年被柯氏兄弟收购;而农博网的旧信息也说,福建省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原建阳化工总厂)始建于1958年,2001年元月,建阳化工厂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始建时间差异43年,招股书和官网截然不同,似乎是不可能发生的误差,但是这偏偏又是事实。
    我们不禁要问,福建青松,你到底是00后还是50后?
    出资交易频现违规
    暂且抛去年龄问题。根据招股说明书,2001年1月,青松化工成立了。青松化工的成立,有经委会、国资局的批文,有事务所出的验资报告,有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但偏偏没有俩股东的实物出资没评估。
    福建青松在叙述其股本演变时这样说:2001 年12 月,化工总厂将整体生产经营性资产出售给柯维龙,其中包括化工总厂于2001 年1 月已投入青松化工的实物出资,导致其对青松化工100 万元出资存在不到位的情形。无人可以理解,手续齐备的出资,为何在经营将近一年后才被说成出资不到位,而建阳化工既然已经将设备作为出资投入青松化工,为何又能再次出售给青松化工的控制人呢?难道青松化工的经营者、法人代表,丝毫不懂公司法不成?
    国企经营不善而出售,是常见且合理的,只是当年公司法已经生效,建阳化工整体出售的本应该是其持有的青松化工的股权,而不是一年前履行手续投入青松化工的旧资产。一家盈利不错的公司的47.60%股权,和一批使用多年的设备相比,显然前者更有价值。当年建阳化工的这笔交易,卖股权被改成卖资产,卖资产又是远低于评估值成交的。福建青松能将这明显的国资流失轻松描绘成合理合法的商业行为,实在是滑稽的很。
    柯维龙:被隐去的建阳化工经历
    福建青松的历史不清不楚,柯维龙兄弟的身份同样模模糊糊。
    招股说明书中,柯家兄弟的简历是只从经营摩托车销售的龙兴贸易开始披露最近几年的,此前他们在做什么,有何成绩,则羞于提起。而根据南平市工商联合会的资料,柯维龙1980年从学校毕业之后就分配到了建阳化工厂。这一呆就是六年。6年之后柯维龙在做什么,工商联没说,但这6年中,他是不是已经成为建阳化工厂的高管,我们无从考证。如果是,那么在建阳化工出售资产那宗交易里,柯维龙先生是否兼职两个身份,左手代表买方右手代表卖方,这是不难想象的。
    在查找柯维龙的资料时,我们意外看见这样一条旧闻:中国法院网讯:2006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在消防大队门口,魏旭文又收受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柯维龙送的人民币1万元,该公司的新厂房建设因此顺利通过消防审核。
    魏旭文在2007年11月22日被法院审判,罪名是受贿罪。
    受贿的人是有罪的,行贿的人有没有罪了?公司需不需要披露这一事实了?试问: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如何在一位有行贿记录的控制人领导下,严格守法,避免商业贿赂以及相关法律风险呢? 摘自:创业家
招股书摘要
股权结构图
柯维龙简历
销售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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