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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公开谴责皖江物流 时任董事5年不得担任董监高

2015年11月23日 10:38    来源: 东南快报    

  上证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皖江物流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

  近日,澎湃新闻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证所)公开谴责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江物流,600575)及其董事汪晓秀等相关责任人。

  据悉,上证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皖江物流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并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公司存在虚增收入与利润、披露数据不真实及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等违规行为。

  其中,皖江物流2012年及2013年分别虚增收入45.51亿元和46.04亿元;虚增利润2.56亿元和2.34亿元,财务数据严重失实。

  而皖江物流对外担保事项合计12.84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但公司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予以披露。

  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时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汪晓秀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五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皖江物流及公司时任全体其他董、监、高予以公开谴责。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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