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9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物流)因在2012年及2013年存在虚增收入与利润等违规行为,于近日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据上交所今日披露,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皖江物流存在虚增收入与利润、披露数据不真实及未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等多项违规行为,比如:2013年,淮矿物流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处理高价库存螺纹钢,合同销售价格比实际结算价格高出2.39亿元,虚增皖江物流销售收入2.04亿元,虚增利润2.04亿元。
上交所认为,皖江物流财务数据严重失实,额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情节恶劣,公司时任董事长汪晓秀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时任全体其他董、监、高均未勤勉尽责,未能实现对公司的有效控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的违规行为也负有责任。上交所对于皖江物流及上述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同时做出决定,汪晓秀五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据悉,该纪律处分将通报证监会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