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参与申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有关事宜的答复意见》,明确规定券商不得参与关联券商承销证券的询价和网下申购。
《意见》提出,暂不允许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参与关联证券公司所承销证券的询价和网下申购;网上定价发行时,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可以申购关联证券公司所承销的证券;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申购关联证券公司所承销的证券时,应比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并将相应的决策文件及申购情况向证监会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报备,暂不允许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参与关联证券公司所承销证券的询价和网下申购。
《意见》的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中证投资张志民认为,由于此前证券市场没有类似规定,使得证券公司乐于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询价和网下申购,导致某些证券的发行价格出现明显高估,使得二级市场参与的投资者容易被套。这一点在盘子较小的中小板个股上表现得更为明显。《意见》明确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不得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询价和网下申购,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关联券商通过参与询价来操纵发行价的可能,有利于新股发行价格进一步向内在价值靠拢。张志民表示,《意见》的出台对新股发行制度和证券市场将产生正面影响,但影响可能有限。原因之一是目前我国100多家证券公司中,相互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证券公司只是少数,如中信证券收购万通证券取名中信万通证券等。如此导致《意见》的覆盖面有限。另一方面,目前参与新股询价的机构很多,参与新股申购的资金也非常充裕,指望一两个规定来改变爆炒新股的非正常现状是不太现实的。当然,目前管理层鼓励证券公司兼并重组、做大做优做强,随着关联券商范围的扩大,相信上述《意见》的积极作用会逐步显现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