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同洲电子、云南盐化、大同煤业,中行……已暂停近两年的A股市场终于迎来了第一批“新鲜血液”。
尽管一个健康发展的股市离不开扩容,尽管恢复新股发行只是迟早的事,尽管无论是舆论还是多数分析师都认为恢复新股发行是利好,但是屡屡下跌的股市证明所谓的看多者不过是“叶公好龙”。
事实上,单纯谈扩容是利好还是利空并无实际意义,关键是进入这个市场的究竟是“龙”还是“虫”,它给市场带来的是“风调雨顺”,还是垃圾成堆。
6月15日,同洲电子披露,公司网上定价发行获得321倍超额认购,网上申购冻结资金达904亿元,这是恢复IPO(首次发行)之后的第二家上市发行公司。
而就在此前几日,证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资金申购和承销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资金申购和承销业务风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规范新股资金申购工作。此前,一份要求基金公司做好询价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也刚刚下发到各基金公司手中。通知中明确要求,基金公司不得恶意打压或抬升定价水平;不得相互串通操纵询价过程;不得与保荐人、发行人及其他机构合谋操纵市场价格、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危害市场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对此,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教授表示:管理层不断向机构投资者下达规范,意在对新股发行实施全过程监管。制度法规的健全固然重要,但是“司法制度的积累与完善必须要跟得上市场发展的变化”。
三令五申防患未然
某基金公司高层向记者透露,今年四五月间,证监会曾多次召集基金公司与券商老总开会,宣贯新股发行细节等相关事宜,要求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其中,询价与新股资金申购是重点之一。
“中工国际7.4元的发行价格是证监会内定的。”消息灵通人士向记者透露:首家IPO中工国际询价时,有部分基金公司报价非常高,接近10元。最后之所以确定为7.4元,是因为管理层担心,如果发行价定得过高,将来机构为了盈利,一定会将股价抬升到10元以上,其结果必然又是普通投资者埋单。
6月5日,恢复IPO后的首单——中工国际发行价格确定为7.4元/股,即询价区间的上限,市盈率19.83倍。
“对于新股首发,监管层担心询价结果与市场估值偏差太大,再现当年闽东电力88倍市盈率的尴尬景象。”前述某基金公司高层解释说。
2000年,为了与国际发行制度接轨,证监会试图改革股票发行制度,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其结果是,2000年6月,闽东电力以88倍市盈率创下了新股市场化定价的天价纪录,而同期即使是许多高市盈率的股票,市盈率也不过40倍至50倍。
“一旦定价偏离了企业实际价值,发行价过高,就有可能导致市场不认同。如果将来业绩不支撑基本面,则下跌的可能性就很大。”赵锡军说。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希望发行价格越高越好,上市后,能融到更多资金,而机构投资者则希望价格越低越好,以便将来获利空间更大。
不过,“在最近的询价过程中,机构只有哄抬(价格),没有打压。”业内人士分析,原因有两个:一是在询价中,就算你故意压低价格,但如果大多数人出价高,而且是合理估值,那么你给出的价格也不会入选发行价格区间,因为出价高的机构享有优先认购权。二是相对于二级市场,机构投资者更看好一级市场的投资回报,公司一上市,一个月内就可能获利。因此宁愿付出高成本,也要争取更多申购份额。
法制建设成为市场“短板”
这边,中工国际摇号余音未落,同洲电子网上申购又起;那边,云南盐化、大同煤业也已经忙着候场了。
“我认为,(目前)机构投资者之间私下沟通与串谋的机率很小。”国泰君安企业融资部某分析师分析说,首先,询价对象由上市公司承销商在证监会划定范围内圈定,不同上市公司的询价对象是不同的;其次,为了防止串谋,证监会扩大了询价范围,甚至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不少于20家(发行数量4亿股以上的,不少于5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恢复IPO的过程来看,充分显露出管理层的智慧,特别是对新股发行速度与时机的把握非常到位,很好地调控了市场预期。甚至有人戏称,管理层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先是进行制度补漏,然后,按部就班地让新股次第登场。
然而,光有智慧与制度还远远不够。赵锡军特别提到,在金融犯罪领域,后续责任追究的重要性。他说,“司法制度的积累与完善必须要跟得上市场发展的变化。我国制度法规还不够健全。”
我国《证券法》的细则虽多,但只有两条是可以治罪的依据,一条是内幕交易;另一条是操纵价格。而且,法律刑罚的震慑力度远不及巨额非法所得。以“操纵证券”为例,一般情节也就罚几十万元,最多几百万元,但违法所得赚的可能是几千万,甚至上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