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解困还是不解困,对监管层而言,是个大问题。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负责人李伏安20日表示,银监会将试点不良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首批试点企业。第二批试点同时将在工行、中行、农行三家国有银行和其他较大的股份制银行推开。
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所有权转让为手段的融资方式,或者说目的是为了融资,实现的途径是变现资产。这是二十多年来国际风行的潮流,金融与非金融资产都是资产证券化的对象,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车贷款都是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的。
与上市公司一样,资产证券化的目的是将未来的收入用于当下,使得具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和项目具有预支未来收入的能力。资产证券化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化解风险,即由投资者承担可能的风险。
不过,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似乎"单纯"得只剩下了化解风险的功能,而将加快资金流通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搁置一旁。"用证券化的方式处理不良资产,这在国际上很流行,我们为什么不能用呢?"李伏安如此反问。实际上,在我国引入这种方式,主要是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理速度,使处置不良贷款更灵活。显然,由于四大不良资产处理公司并未解决银行不良资产处理的问题,反而使得这些硕大的不良资产公司再次转型为效率可疑的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被剥离的不良贷款只剩下了越来越难啃的骨头,并且,随着银监会所规定的8%资本充足率大限将至,某些无法获得政府援助的商业银行处于千钧一发之际--在这种内外交困的情况下,监管层不得不考虑银行不良资产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与西方发达金融市场的资产证券化主要是为了解决流通性的出发点迥然不同,我们的资产证券化只是不良资产证券化,只是为了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服务的证券化方案。在建行与国开行的资产证券化试点中,五个目标有三个是改善银行信贷状况、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分散信贷风险,都不屑于遮掩为银行输血的目的。
可怜的"证券",永远摆脱不了扶危济困的命运。
从理论上来说,我们这样的金融后发市场、诚信尚有疑问的市场,首先证券化的应该是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以坚定投资者的信心。但现实总是被压力推着走,而不是被正确的理念推动。在压力之下的决策很有可能沦为投机决策,我们已有无数的前车之鉴,但历尽劫难的证券市场并未让一些决策者改变为国有企业与国有金融机构解困的思维定势。
更可悲的是,让决策家长操碎了心的长子们并不领情。在建行与国开行曾被央行否定的试点方案中,他们没有显示把购买的贷款进行证券化的兴趣,更感兴趣的是通过旗下的特殊目的公司,以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或者将资产组合打包出售的对象,仍然是有关联的建行的大客户。这种将资产(主要是住房抵押贷款资产)实际上留在银行之内,同时获得高流动性、降低证券化成本、维护大客户等好处的办法,充其量是内部人的利益输送与些微的风险互换,丧失了资产证券化的任何意义。
对于银行而言,住房抵押贷款仍是香饽饽,因此秉持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理念自我消化,而决策层显然已预见到了全面的风险,坚持大规模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决策层偏离正确航道的理念,外加国有银行的陈旧的小心眼,将把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带向何处?
“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这句华尔街名言难道在我国将变成,“如果你有一大笔债务,就将他证券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