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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被警示4个月前金李梅套现2.7亿 现金流负10年中国银河保荐

2026-10-19 15: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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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被警示4个月前金李梅套现2.7亿 现金流负10年中国银河保荐

2026年10月19日 15: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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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9日讯 华光新材(688379.SH)10月16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49号)。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6年4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月27日,公司披露《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5月8日累计金额13,130.65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130.65万元;7月20日,公司将超额度使用资金划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的意见,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三)公司未在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个别登记表缺少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规定。

公司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七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光新材表示,本次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光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金李梅。

华光新材于2020年8月1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200万股,发行价格16.7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召军、何声焘。

华光新材募集资金总额为3.6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9 亿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少3638.97万元。华光新材2020年8月13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3.56亿元,分别用于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华光新材上市发行费用为5002.9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2825.35万元。

2026年3月24日,公司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2026年3月1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1018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3月9日止,公司已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93,041股,发行价格4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999,977.47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388,51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611,466.6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893,041.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88,718,425.69元。华光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姚召五、李强。

华光新材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合计5.68亿元。

华光新材现金流负10年。华光新材上市前的招股书显示,其经营现金流连负4年。2016年至2019年,华光新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均为净流出状态,分别为-7743.49万元、-8722.85万元、-1.88亿元和-1.51亿元。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告负,分别为-3.35亿元、-4.86亿元、-3.37亿元、-2.04亿元、-2.55亿元和-0.85亿元。

华光新材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0.2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558,97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2026年5月25日,金李梅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华光新材股份4,558,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本次转让后,金李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41.66%减少至36.86%。经计算,金李梅此次套现金额为2.7亿元。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