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1日讯 三特索道(002159.SZ)披露公告,9月18日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艾路明以及卢胜、张泉、王栎栎、张云韵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1号)(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合计被罚1050万元,艾路明合计被罚110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前于9月2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研报《三特索道(002159):客流稳步增长客单价承压下盈利能力仍具韧性》,称公司索道项目具有较强的资源稀缺性和盈利能力,跨区域项目布局有助于分散单一景区经营风险。预计公司2026-2028年实现营业收入6.70/7.71/9.25亿元,归母净利润1.37/1.54/1.86亿元。对应PE分别为18/16/13倍,维持“增持”评级。
公告显示,湖北证监局对三特索道及实际控制人艾路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三特索道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三特索道相关关联关系情况
三特索道案涉期间控股股东为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城建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全资控股当代城建发,因此当代集团为案涉期间三特索道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2007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2021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代集团为三特索道的关联法人。
二、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自2019年以来,因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的资金需求,三特索道将资金汇入当代集团指定的收款主体,资金最终转至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合作方,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12月,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9%。2021年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19.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7%。2022年1月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8%。
(二)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9年三特索道与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4.23亿元,占三特索道2019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133.49%,年底占用余额为0。2020年三特索道与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3.7亿元,占三特索道2020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25.59%,年底占用余额为0。
上述2019年至2022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直至2022年4月30日在《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中披露。截至2022年4月,三特索道已全部追回当代集团占用资金及利息。
三特索道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未及时披露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三特索道时任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要求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存在指使三特索道2020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卢胜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作为三特索道董事长,在2019年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有关付款审批单上签字,是2019年年度报告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泉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期间作为三特索道总裁,2020年5月至案涉期间作为三特索道董事长,应艾路明的要求,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并安排财务总监具体对接转账事宜,其本人也在有关付款审批单、用印材料上签字,是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栎栎2020年5月至案涉期间作为三特索道总裁,根据董事长张泉的指示,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并在有关付款审批单、用印材料上签字,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张云韵在2017年3月至案涉期间作为三特索道总会计师,根据董事长卢胜、张泉的指示,同意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并负责与当代集团对接办理转账事宜,其本人也在有关付款审批单、用印材料上签字,是2020年8月至2022年1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
一、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的罚款;二、对卢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三、对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410万元的罚款;四、对王栎栎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的罚款;五、对张云韵给予警告,并处以220万元的罚款;六、对艾路明处以1100万元的罚款。
艾路明时任三特索道实际控制人,指使三特索道从事案涉相关违法行为,行为恶劣,违法情节严重,且艾路明曾被湖北证监局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二项、第四条、第五条第六项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艾路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