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张女士向我们反映,说她妈妈在下班的路上遇到车祸,本来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可是因为轻信了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结果导致超过了工伤申报期限。
张女士说,2023年9月,她母亲应聘到无锡巴奴毛肚火锅T12购物中心店当后厨。平时的工作主要是洗碗洗菜,当年的11月5号晚上,母亲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
“(下班)我就骑三轮车回来,到家门口的路口拐弯的时候,砰的一声被车撞了,我还以为自己头晕了,我从三轮车上摔下来,当时摔到我骨头很疼,感觉膀子不行了。”张女士的母亲说。
事故发生后,张女士的母亲被送往医院,经诊断是左锁骨骨折,当即进行了手术治疗。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货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张女士的母亲承担次要责任。
“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我们也了解到算工伤,第一时间我们也联系了门店,我妈妈的直属主管,她当时告诉我们公司会有保险,会给我们走工伤处理,让我们到时候一次性处理,因为当时我们也跟她说了,锁骨骨折需要做手术,涉及到包含拆钢板的时限,她的意思是说,公司会一起处理的。”张女士告诉记者。
张女士说,当时有公司承诺,她们也就安心治疗了。今年年初,母亲在复查时曾建议,老人年纪大了就不要再手术取钢板了,于是在今年5月份,张女士找到了巴奴毛肚火锅T12购物中心店,处理母亲的工伤事宜。直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当时公司并没有给她母亲申报工伤。
“今年5月份的时候,跟他交涉,原来他们没有给申报工伤,第二个他说我们不是巴奴的员工,他说我们签的是劳务合同,但是首先,在这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给我们,在这期间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有第三方的存在。”张女士说。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申报须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后三十日内,由单位申请,若单位没有申报,职工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及相关证据。
“公司跟我们说会帮我们申请,但实际上没有申请,也没告诉我们没申请,也导致我们现在超期一年,他们现在态度消极,不处理,叫我们找第三方,第三方的意思是说不对接我们,是巴奴门店跟他们对接。”张女士说。
近日,记者陪同张女士及其母亲,找到了巴奴毛肚火锅T12购物中心店。店长表示,她刚调到该门店不久,也是刚刚知道张女士母亲工伤的事。
“这个得找当时的人了解,说实话,我只是后面去协助她,传达她的意思,中间沟通。(张女士:那你有跟当时的店长,或者后厨的负责人了解过这个情况吗)因为当时沟通的记录现在没有了,第一是人员流动,因为当时负责的上级经理和当时的主管,已经调到别的门店了,再加上中间可能换手机了,内容没有导到新手机上去。(张女士:但是他们应该知道这个事情呀)对,他们应该是知道的。” 巴奴毛肚火锅T12购物中心店 店长说,由于人员流动的关系,可能中间的沟通出现了脱节,因为张女士的母亲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签的合同。现在他们已经不跟这家外包公司合作了,张女士母亲工伤事宜,她也已经汇报给了公司。
“也了解过诉求了,就是11个月的工伤期间的工资,再加上个人自己承担的医药费,这个诉求也同步给外包和公司了。”店长表示。
外包用工模式下,究竟谁该承担责任?记者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在这个事件里,首先,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法律上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的;第二点,虽然人在巴奴门店上班,如果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外包公司属于法律上的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的法定义务应当由外包公司来履行,门店作为实际用工单位,也有义务做好信息对接,证据保留的工作。” 律师表示,如果张女士 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是用人单位口头承诺处理,由此耽误了时间,可以向人事部门或者法院说明情况,申请把这段被耽误的时间扣除,尝试去争取工伤认定受理。
最终,经过协调,目前张女士母亲已拿到工伤赔偿款6万余元。在此,律师也提醒,餐饮行业大量使用外包人员,劳动者入职时一定要了解清楚签合同的单位,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一旦工作中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切勿单纯等待单位处理而错过了维权时效。
(责任编辑:马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