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平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披露一起针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首创证券存在三类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被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处以罚款106万元。
与此同时,孙某(首创证券运营管理中心)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8万元;曹某彬(首创证券客户服务中心)对“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7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首创证券成立于2000年2月,注册资本27.3亿元人民币。2022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601136”)。总部位于北京,控股股东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根据首创证券2026年6月13日公告,公司正在推进H股上市事宜,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聆讯,审议其港股发行上市申请。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