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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不超2.3亿元可转债被暂缓审议 长城证券保荐

2026-07-14 14: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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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生物不超2.3亿元可转债被暂缓审议 长城证券保荐

2026年07月14日 14: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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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4日讯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 年第42 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泰林生物,300813.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暂缓审议。

泰林生物本次的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严绍东、白毅敏。

泰林生物主营业务为生命科学领域的微生物检测、污染控制、过程分析与阻遏防护,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为生物医药、食品饮料、医疗健康、环境保护等行业提供高品质产品与解决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大林和倪卫菊。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叶大林直接持有公司 4,572.4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37.73%;叶大林为高得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高得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546.63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51%;倪卫菊持有公司 1,840.24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5.18%;公司股东叶大林和倪卫菊夫妇合计能够控制公司 57.42%的股份。

泰林生物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性能过滤器及配套功能膜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前次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最终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募集资金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区别、收入效益来源及比例等,说明将前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主要用于生产无菌生产与污染控制设备系列其他产品,是否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实质性变更,是否已就该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请中介机构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进一步核实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核算的准确性。说明将前次募投项目固定资产主要用于生产无菌生产与污染控制设备系列其他产品,是否构成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实质性变更,是否已就该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