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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拟定增募资不超10亿元 近5年共收8监管措施

2026-06-30 10: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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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拟定增募资不超10亿元 近5年共收8监管措施

2026年06月30日 10: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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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天海防务(300008.SZ)26日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18,408,73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高端绿色船舶扩产及智造升级项目、无人特种船艇研发及建造设备升级项目、水下安防研发及运维项目、新能源水上综合加注平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隆海重能持股数为216,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2.50%,为公司控股股东。何旭东为隆海投资、隆海重能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隆海重能控制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隆海重能持股比例为9.62%,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隆海重能,实际控制人为何旭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鉴于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方案发布已近三年,公司所处行业实际状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战略规划等诸多因素,上述发行方案已无法较好地达到发行目的。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等因素,择机重新启动再融资事宜。天海防务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智能无人特种船艇研制项目、多功能海上新能源作业船项目、绿色低碳智能航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6月27日披露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2021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第189号),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仲裁;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履行进展,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深交所作出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佳豪集团等五家关联企业因交易形成对天海防务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460.06万元,其中佳豪集团占用金额为4,385.80万元。2019年,刘楠原控制的江苏大津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天海防务资金223.2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于2020年1月19日偿还完毕,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原控制的上海佳豪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16号),公司子公司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金海运时任执行董事李露、时任常务副总经理王志宏及时任财务负责人翟宏玲分别采取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兼金海运财务总监分别采取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2日,深交所因上述相同事项下发了《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34号)。

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64号),因子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公司未按内部制度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监局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2023年8月16日,深交所因上述相同事项下发了《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16号)。

2023年12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第356号),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子公司的担保;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不准确;部分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不准确;公司2022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政府补助;2022年报中与履约进度相关的财务处理存在部分问题,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12月26日,深交所因上述相同事项下发了《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55号)。

据公司2026年一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6亿元,同比增长3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89.50万元,同比增长10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8370.92万元,同比增长112.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亿元。

据公司2025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9亿元,同比增长14.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长115.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3亿元,同比增长95.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42万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