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讯 丰元股份(002805.SZ)6月12日晚间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2,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年产10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改扩建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80,062,508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4,018,752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赵光辉直接持有公司30.21%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上限84,018,752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赵光辉直接持有公司23.24%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计算,丰元股份近五年合计募集资金13.90亿元。
丰元股份已连续亏损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丰元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77亿元、14.90亿元、23.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89亿元、-3.62亿元、-4.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92亿元、-3.65亿元、-5.03亿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