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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拟向控股股东不超8亿定增 近3年收4监管措施

2026-06-09 10: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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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拟向控股股东不超8亿定增 近3年收4监管措施

2026年06月09日 10: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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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 先河环保(300137.SZ)7日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新达能”)。智新达能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12,079,300股(含本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控股股东智新达能持有上市公司69,455,8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国瑞,姚国瑞通过智新达能和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75,123,323股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控制李玉国名下7,33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82,454,25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37%。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全部由智新达能认购。发行完成后,智新达能仍系公司控股股东,姚国瑞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司2026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公司因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张菊军、沈超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0号)。2023年9月28日,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付东梅、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提案内容,公告临时的内容,公司及相关人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2023年10月8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就上述事项向公司下发《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95号),要求对上述事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请律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5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决定》: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1、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

据公司2026年一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减少19.91%;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4万元,同比减少88.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1.00万元,同比减少87.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亿元。

据公司2025年年报,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3亿元,同比减少3.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7.39万元,去年同期为-1.5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10万元,去年同期为-1.5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1.16万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