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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倍股科创新源拟控股2公司 Q1亏实控人去年收警示函

2026-05-29 15: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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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倍股科创新源拟控股2公司 Q1亏实控人去年收警示函

2026年05月29日 15: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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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9日讯 科创新源(300731.SZ)昨晚披露关于拟收购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ZHIKE TECHNOLOGY PTE.LTD.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高分子材料产业的业务布局,扩大公司在散热产品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公司培育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公司、COTRAN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Thermazig Limited(中文名称:斯摩格有限公司)、廖志盛及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兆科”)、ZHIKETECHNOLOGY PTE. LTD.(一家根据新加坡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中文名称:智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智科)分别于2024年12月1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11月4日、2026年3月30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及《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的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各方拟根据审计、评估的最终结果,协商一致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香港科创拟以24,500万元的价格现金收购Thermazig Limited持有的东莞兆科(包括子公司昆山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兆科”)在内及廖志盛持有的新加坡智科(包括其计划重组后持有的兆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台湾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简称“台湾兆科”)、VietnamZiitekTechnology Co., Ltd(一家根据越南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中文名称:越南兆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越南兆科”)在内各50%的股权,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最终享有东莞兆科、新加坡智科各55%的表决权,从而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东莞兆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智科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兆科作为专注于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致力于成为为全球客户提供导热、加热、密封、EMI类产品制造商及方案开发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了本次拟收购标的2024、2025年度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拟出售东莞市兆科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04482号)。

根据中和谊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估值的标的公司于资产评估基准日股权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9,030.18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价值为49,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24,500.00万元。其中东莞兆科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23,325.00万元;新加坡智科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175.00万元。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3,246.70万元,相比账面价值17,635.66万元,增值额为5,611.04万元,增值率31.82%。经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030.18万元,相较账面值17,635.66万元评估增值31,394.52万元,增值率为178.02%。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030.18万元。基于上述《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价值为49,000.00万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为24,500.00万元。

今日,公司股价盘中创下上市以来最高点99.00元。2024年2月8日,盘中报上市以来最低价8.41元,涨幅1077.17%。

科创新源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6号)同意注册,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03,697股,发行价格为20.9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135,563.06元。2022年9月16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2]B113号)。

公司2025年4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9号)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周东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40号)。经查,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部分收入及成本跨期、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未单独核算废料成本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判定,上述情形反映公司在公司规范运作和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并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此外,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周东,时任财务总监刘军、杨进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年报显示,周东系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2026年5月25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0.4元,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日,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

据公司2026年一季报,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亿元,同比减少11.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0.3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3.92万元。

据公司2025年年报,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7亿元,同比增长2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0.96万元,同比增长106.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31.68万元,同比增长130.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5.33万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