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1日讯 长华集团(605018.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及实际控制人王庆(以下合称“转让方”)与钎镱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代表钎镱汇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钎镱汇金1号基金”或“受让方”)于2026年5月1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3,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的5.0121%,转让价格为12.03元/股。经计算,转让价款合计2.83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6,8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0433%;钎镱汇金1号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43,29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73.0312%;受让方将持有公司23,5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2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钎镱汇金1号基金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标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9月9日,长华集团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宁波长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8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224%,减持价格区间为10.90元/股至13.57元/股,减持总金额为65,897,959.00元。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9月5日,宁波久尔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5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61%,减持价格区间为10.90元/股至13.54元/股,减持总金额为35,549,566.00元。
经计算,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宁波长宏、宁波久尔共减持公司股份8,145,200股,减持总金额为101,447,525元。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长土、王庆父子。宁波长宏、宁波久尔系公司持股平台,王长土系宁波长宏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庆系宁波长宏有限合伙人;宁波久尔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暖椰系王长土的女儿、王庆的胞妹,有限合伙人沈芬系王长土的配偶、王庆的母亲,有限合伙人王月华系王长土胞姐,有限合伙人姚绒绒系王月华女儿。
长华股份于2020年9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发行数量为4,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安忠良、钱伟,联席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0,51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588.05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702.43万元。公司上市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8,290.48万元,用于汽车冲焊件(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汽车紧固件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公司发行费用合计3,924.91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2,307.22万元。
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
长华股份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合计11.65亿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