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记者 马先震)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15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决字〔2026〕3号)。捷付睿通(内蒙古)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67.1万元。
企查查资料显示,捷付睿通(内蒙古)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1日,董事长为刘伟。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及相关技术认证。公司围绕互联网应用场景开展支付业务,提供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代收付等支付产品,专注于为用户提供便捷、安全的支付服务。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小米集团,01810.HK)持股97%,小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
捷付睿通官网显示,捷付睿通(内蒙古)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11年8月29日,公司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具有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范围支付业务许可,并于2021年8月29日顺利获得续展资格。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16年正式引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和主要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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