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宜安科技(300328.SZ)4月30日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湖南逸昊非晶合金项目(一期)、东莞生产基地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株洲国投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截至预案出具日,株洲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尚未确定除株洲国投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株洲国投最终认购股份数由株洲国投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株洲国投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株洲国投将以发行底价履行认购承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7,127,08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株洲国投直接持有公司186,4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0%,为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完成后,株洲国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以下审批程序:(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二)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四)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020年至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宜安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16亿元、-1.99亿元、0.03亿元、0.03亿元、0.01亿元、-0.18亿元、-0.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0.19亿元、-2.10亿元、-0.11亿元、-0.36亿元、-0.27亿元、-0.32亿元、-0.23亿元。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