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4日讯 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4月30日公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往年开展经纪业务时存在与第三方机构分佣、营销方案激励与开户数直接挂钩、对证券开户渠道二维码管理使用存在漏洞等情形。二是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存在经纪人合同管理不规范等情形。三是对分支机构营销活动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要求未能贯穿分支机构营销业务各环节。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十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二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四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五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四十三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八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基金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以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九张罚单。
深圳证监局于2026年3月18日发布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谢胜军、王粹萃、余斌、刘冬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谢胜军、王粹萃、余斌、刘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核查程序不充分,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关联担保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华林证券质控及内核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相关核查结论不审慎,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谢胜军、王粹萃、余斌、刘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辽宁证监局于2026年1月23日公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在处理投诉事项时存在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的情况。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国证监会网站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经纪人未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展业;二是异常交易管理不到位,部分异常交易监控预警未留存核查记录;三是未按要求对客户进行回访。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西藏证监局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华林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招聘、薪酬管理授权体系执行不到位;二是代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个别员工离职补偿金等情况;三是立业集团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公司经营活动。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海证监局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金晓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存在个别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活动的情形。金晓静在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原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活动的情形。上海证监局对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金晓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监局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5〕5号)。2020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仇某珍任职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某营业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通过仇某珍开立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直接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仇某珍违反规定直接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事项,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仇某珍没收违法所得51,083.08元,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网站2025年3月28日发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朱文瑾作为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葛其明作为时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朱文瑾、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