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烨东、朱烨华、王姣杰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60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烨东、朱烨华、王姣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56号)查明的事实,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002657.SZ)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收入核算不规范。公司对部分应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的项目采用总额法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2024年年报多计收入87,892,411.72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53%。
二是其他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存在预付账款核算不准确且减值计提不充分、政府补助核算不准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分别多计利润总额347.30万元、564.19万元。
三是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时、股东会及董事会等运作不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记录不全面、内控管理不足等问题。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4.1.1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烨东、财务总监朱烨华、董事会秘书王姣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二款第九项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026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七大股东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