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 瑞星股份(920717.BJ)昨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48亿元,同比下降1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5.94万元,同比下降18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21.69万元,同比下降215.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为3,177.92万元,同比增长127.59%。


瑞星股份2023年7月3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数量为28,680,000股(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32,982,000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发行价格为5.07元/股,保荐人、承销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周曼、廖高迁。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07,6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35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407,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972,679.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434,920.6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8,6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1,754,920.68元。
2023年6月13日,瑞星股份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分别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
瑞星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24,972,679.32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6,805,626.37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13,716,981.1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5,549,497.98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