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远东股份(600869.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远东股份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66,580,5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至公告披露日,远东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058,453,8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69%。远东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065,884,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0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23日,远东股份收报16.52元/股,以此计算,远东控股本次减持金额预计为11.00亿元。
远东股份于2026年4月21日晚间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AIDC用全合成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远东股份同时披露了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
公告显示,经自查,远东股份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远东股份最近五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两次监管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7日,远东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009号),远东股份未及时披露其子公司失控相关事项,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2023年11月24日,远东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245号),远东股份在上证e互动发布经营合作信息涉及华为,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