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讯 宁波远洋(601022.SH)昨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宁波舟山港和北部湾港。宁波舟山港为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若按照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进行匡算,发行完成后宁波舟山港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含本数)股东,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7.53元/股,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宁波远洋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145,403,704股,占发行前股本11.11%,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宁波舟山港认购72,701,852股,北部湾港认购72,701,852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9,488.99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集装箱购置项目。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舟山港,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81.0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宁波舟山港直接与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为77.9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同日披露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引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部湾港”)作为战略投资者。本次发行拟发行股份数量为145,403,704股,拟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股。北部湾港拟认购72,701,852股,认购金额为547,444,945.56元。北部湾港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北部湾港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引入国内优质港口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不仅能够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还将深度整合市场资源、共享技术提升及强化业务协同,从而提升宁波远洋在航线优化、成本管控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运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此次战略合作,不仅是双方在资本层面进行深入合作,更着眼于构建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共同制定企业未来发展策略、分享航运行业市场发展机遇。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将充分结合港口企业的枢纽资源与航运公司的航线网络优势,推动业务协同向纵深发展,加速资源整合进程,全面提升航运业务综合服务能力。
宁波远洋2022年12月8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130,863,334股,发行价格8.22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周、高小红。
宁波远洋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75,696,605.4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25,545,791.01元。据宁波远洋招股书,公司拟募集资金102,554.58万元,分别用于集装箱船购置项目、散货船购置项目、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宁波远洋发行费用总额为5,015.08万元,其中,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3,726.42万元。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1.07亿元,同比增长1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4亿元,同比增长1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3亿元,同比增长16.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7亿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