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据北交所网站消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9时召开2026年第23次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为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胜科技”)。
信胜科技本次拟在北交所上市,拟募集资金44,935.53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1,000台(套)刺绣机机架建设项目、年产33万套刺绣机零部件建设项目、信胜科技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信胜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信胜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陈航飞、刘飞翔。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信胜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胜控股”)持有信胜科技47.62%的股权,为信胜科技控股股东。王海江及姚晓艳夫妇直接持有信胜科技股份的比例为46.67%,通过信胜控股和诸暨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信胜科技的股份比例为52.38%,合计控制信胜科技99.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系信胜科技实际控制人。
信胜科技此前上会被暂缓审议。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6年第5次审议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下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信胜科技暂缓审议。
审议意见:
1.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存在“具有跨境外汇支付能力的第三方付款”情况的全部销售客户进一步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与第三方关于资金收付、业务费用等约定及执行情况、付款方经常变化的原因、相关客户年外汇额度及对发行人的分配情况,进一步确认发行人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关于通过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主要情况;(2)发行人及子公司有效管控募集资金使用、防范利益输送、保护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措施。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真实性。请发行人:(1)说明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不同销售模式下居间服务费、保修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部分客户回函不符与未回函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可持续性。请发行人:(1)说明业绩大幅增长的驱动因素及可持续性。(2)说明印度、巴基斯坦等境外地区市场需求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请发行人说明部分募投项目由信胜机械、信顺精密实施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保护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措施。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