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讯(记者 马先震) 紫牛新闻春节期间报道《女子称用了药店推荐药突然耳聋》显示,张女士前段时间左耳不舒服,到大参林大药房拿药时,店员称她是中耳炎,推荐了氧氟沙星滴耳液、过氧化氢消毒液,张女士滴到耳朵里后竟然聋了!经过治疗后,张女士听力有所好转,但4000多元治疗费药店却不管不问。药房店员称有执业药师证,但没有行医资质,当时是线上平台医生诊断,没有查看耳内具体情况。药店负责人表示张女士的诉求需要医院提供确由药物导致耳聋的证明,如果没有,最多赔付200元,并让员工进行赔礼道歉。
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大参林,对方表示需要需要向上级反馈,截至发稿时记者暂未收到回复。
天眼查App显示,涉事企业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参林,603233.SH)成立于1999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柯国强,注册资本约11.4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等,由柯云峰、柯金龙、柯康保等共同持股。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多次因产品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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