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8日讯 申能股份(600642.SH)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5次审议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42,证券简称:申能股份)(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新疆地区的资源禀赋、新能源产业政策、新能源建设规划、新能源电力供需情况、塔城原有外送通道及新建情况、弃风率变化趋势等,说明新疆风电项目是否存在产能消纳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申能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申能股份于2026年2月4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135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申能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赵星、林增鸿。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