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 宁波华翔(002048.SZ)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宁波华翔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华翔1月31日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2,073.18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芜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宁波华翔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宁波华翔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宁波华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4,149,936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4,149,936股(含本数)。
宁波华翔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郑昊、范丽琴。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