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6日讯 国轩高科(002074.SZ)昨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27,211.71万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国轩高科20GWh新能源电池基地项目、新型锂离子电池(20GWh)智造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14,113,804股,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晨分别直接持有国轩高科103,276,150股股份和28,472,398股股份,并通过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国轩高科192,125,405股股份。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轩高科323,873,953股股份,占国轩高科股份总数的17.85%,因此,李缜为国轩高科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李缜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21 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大众中国”)发行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截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1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9月12日,公司股价盘中创下近年来高点49.83元(复权计算)。
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250,000.00万元至300,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16%至148.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盈利35,000.00万元至45,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31%至71.40%。本期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