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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虚增营收等收3监管函 2021年上市光大证券保荐

2026-02-05 16: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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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虚增营收等收3监管函 2021年上市光大证券保荐

2026年02月05日 16: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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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5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3日发布关于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60012号),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688669.SH)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一是收入核算不准确,其一,聚石化学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与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开展空转贸易,相关资金形成闭环。其二,聚石化学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将异辛烷货物销售给第三方公司后,货物未实际出库,公司后期加价购回,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导致聚石化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是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遗漏。广州楷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楷石)是实际控制人陈钢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聚石化学委托广州楷石研发原料药,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予以披露。

三是内控治理不规范。其一,业务管理不规范,公司未将全部贸易业务在ERP系统上作特殊标识,并且贸易、财务部门对接不及时,存在仅凭单据确认收入导致同一批货物两次销售并确认收入的情况。其二,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司子公司河源市普立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签订部分采购合同时,未在NC系统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存在账实不符情况。

综上,公司收入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遗漏、内控治理不规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5.1.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4.2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时任董事长陈钢、时任总经理周侃、时任财务总监伍洋、时任董事会秘书包伟,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陈钢、伍洋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周侃对第一项第二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包伟对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况,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钢、时任总经理周侃、时任财务总监伍洋、时任董事会秘书包伟予以监管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发布了关于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16)。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有关事实,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者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具体包括:一是聚石化学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实际控制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倍奇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君利道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与上述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存在的虚假贸易业务,对应虚增收入86,550,865.69元,虚增成本88,238,071.82元,虚减利润1,687,206.13元。二是聚石化学介入到第三方公司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中,对应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货物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虚增收入和成本金额均为52,236,440.86元,未虚增利润。三是聚石化学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建雄楚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八极山石化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对应虚增收入18,020,070.80元,虚增成本17,995,752.21元,虚增利润24,318.59元。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3-156,807,377.35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470,264.89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887.54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8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5.1.3条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决定书》,陈钢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聚石化学的经营管理工作,知悉聚石化学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情况,未对涉案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刘鹏辉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组织聚石化学相关人员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伍洋作为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整体财务工作,知悉公司为获取融资而开展无货物实际出入库贸易业务的情况,未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陈钢、刘鹏辉、伍洋未勤勉尽责,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系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冠臻科技时任总经理徐建军虽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其组织冠臻科技与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该行为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3条、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钢,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鹏辉,时任董事、财务总监伍洋,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徐建军予以公开谴责。

聚石化学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3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 号)。

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6,807,377.35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470,264.89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887.54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二、对陈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0万元;三、对刘鹏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四、对伍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五、对徐建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

聚石化学近4年仅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赵乃迪发布的4份研报,分别是20211229日发布的《聚石化学(688669):传统业务业绩反转可循环材料及新能源材料成长空间广阔》,2022111日发布的《聚石化学(688669):拟推行可循环包装租赁业务增资龙华化工深化新能源材料布局》,2022123日发布的《聚石化学(688669):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指导意见出台利好公司可循环包装业务推进》,202291日发布的《聚石化学(688669)22H1公司营收高增积极扩增磷化工及改性塑料产能》。

聚石化学2021125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发行数量2333.33万股,发行价格为36.65/股。上市首日,聚石化学盘中最高价报59.50元,此后该股股价震荡走低。目前该股处于破发状态。

聚石化学募集资金总额为8.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6亿元。聚石化学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2.85亿元。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90亿元,分别用于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聚石化学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伟驰、张嘉伟。公司上市发行费用为7943.7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获得承销保荐费5832.10万元。

聚石化学202361日公布分红方案,每10股转增3股,派息(税前)1元,除权除息日202367日,股权登记日202366日。

聚石化学2024125日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石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广州市本源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1.82/股。

聚石化学2025429日披露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司于20254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聚石化学2025520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获审议通过。

聚石化学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聚石化学营业收入分别为36.85亿元、40.80亿元、19.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29亿元、-2.36亿元、0.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0.25亿元、-2.06亿元、-0.16亿元。

聚石化学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9,0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500万元到-12,500万元。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广州市石磐石成员,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2133.333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109.0361万人民币。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