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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利扬芯片拟定增 实控人方近8个月套现2.64亿元

2026-02-02 14: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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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利扬芯片拟定增 实控人方近8个月套现2.64亿元

2026年02月02日 14:54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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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利扬芯片(688135.SH)1月30日晚间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晶圆激光隐切项目(一期)、异质叠层先进封装工艺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0,690,64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黄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黄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利扬芯片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410万股,发行价格为15.72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睿、张晓枭。

利扬芯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3,60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094.26万元。利扬芯片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47,094.26万元,分别用于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利扬芯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6,510.94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4,173.02万元。

2024年7月17日,利扬芯片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显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2,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8.91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7月8日汇入利扬芯片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4〕3-18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

经计算,利扬芯片上述两次募资合计10.56亿元。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50.00万元至-8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亏损5,311.87万元到5,011.87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50.00万元至-9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亏损5,218.08万元到5,618.08万元。

2024年,利扬芯片实现营业收入4.88亿元,同比下降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1.87万元,上年同期为2172.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68.08万元,上年同期为1137.1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亿元,同比增长3.98%。

1月13日,利扬芯片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显示,2026年1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黄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1月12日,股东黄江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月12日,利扬芯片减持6,00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4.06元/股至28.9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61,379,756.60元。

利扬芯片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为黄兴、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致投资”)、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宏投资”)、黄主、谢春兰,出让方均非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扬致投资为利扬芯片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扬宏投资为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为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出让方单独持有利扬芯片股份低于利扬芯片总股本的5%,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5.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582,643股。经计算,本次询价转让金额总计为102,623,404.37元。

本次转让后,扬宏投资、黄主、黄兴及谢春兰与一致行动人黄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5.45%减少至32.16%,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计算,实控人方近8个月套现金额合计2.64亿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