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讯 运机集团(001288.SZ)昨日晚间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767.6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几内亚智能运维服务平台项目。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767.68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7,046.43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的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23,488.11万股,吴友华持有公司10,728.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吴友华之配偶曾玉仙控制的华智投资持有上市公司4.98%的股份,吴友华、曾玉仙夫妇合计控制上市公司50.66%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46.43万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吴友华、曾玉仙夫妇合计控制公司不低于38.97%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友华、曾玉仙夫妇。因此,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021年11月1日,运机集团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为4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14.55元/股。
运机集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2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8亿元。2021年10月19日,运机集团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18亿元,用于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运机集团IP0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葛麒、张鹏。运机集团的发行费用约6358.77万元,其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3773.58万元。
公司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3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67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23,322,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存入公司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924,953.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0,397,046.15元。
运机集团IPO及发可转债合计募资13.12亿元。
昨日晚间,运机集团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22,024.78万元至25,17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0%至6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9,795.56万元至12,874.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00%至8.00%。

运机集团2025年7月28日晚间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实施情况的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7月28日,华智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华智投资合计减持229.18万股,减持比例为0.9756%,减持均价为17.95元/股。经计算,华智投资减持总金额为4113.78万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