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讯 力星股份(300421.SZ)昨晚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8,209,145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高精度长寿命陶瓷轴承球工程化产业化项目、G5(G3)级高精度钢球智能制造项目、新能源汽车滚动体扩产项目、重大装备配套精密滚子产业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施祥贵持有公司66,760,075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2.7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祥贵配偶时艳芳持有公司10,641,6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62%。施祥贵和时艳芳合计持有公司77,401,675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6.33%。假设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施祥贵和时艳芳合计持有公司77,401,67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25%,公司其余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施祥贵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2024年10月25日披露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募投项目规划建设进程等因素,公司计划调整再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2023年7月27日晚公司披露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力星股份南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用钢球建设项目、高端精密重载轴承滚子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5年9月19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赵高明计划在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0%;董事、副总经理汤国华计划在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总经理助理沙小建计划在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赵高明、汤国华、沙小建出具的告知函,赵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赵高明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80,000股,减持比例0.30%,减持均价16.54元;汤国华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50,000股,减持比例0.22%,减持均价16.73元;沙小建于2025年9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50,000股,减持比例0.22%,减持均价16.58元。经计算,3人共计套现36206700元。

2023年5月18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2股并税前派息1元,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25日,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亿元,同比增长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8.96万元,同比减少7.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9.50万元,同比减少13.39%。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亿元,同比增长4.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4.75万元,同比增长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88.29万元,同比减少4.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3.40万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