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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安路科技拟定增募不超12.6亿 2021年上市募13亿

2026-01-27 15: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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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安路科技拟定增募不超12.6亿 2021年上市募13亿

2026年01月27日 15: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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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安路科技(688107.SH)昨日晚间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6,237.8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先进工艺平台超大规模FPGA芯片研发项目、平面工艺平台FPGA & FPSoC芯片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254,81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也无法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华大半导体,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1,669.12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29.11%;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上海安芯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安路芯与上海芯添),持有公司股份数为8,337.48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20.80%,任何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能控制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为120,254,81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安路科技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501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52%,发行价格为26.00元/股。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0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1亿元。安路科技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2.01亿元,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0.00亿元,分别用于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安路科技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姚迅、贾义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费用合计1.02亿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8466.90万元。

2024年,安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65,181.69万元,同比减少6.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545.85万元,上年同期为-19,718.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068.17万元,上年同期为-22,666.78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安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68亿元,同比减少25.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亿元。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