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浙海德曼(688577.SH)昨晚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7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高端复合化机床产业化项目、高端精密机床与机器人硬件智造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3,383,91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后,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完成上述程序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高长泉、郭秀华及高兆春。高长泉与郭秀华系夫妻关系,高兆春为高长泉、郭秀华夫妇之子。高长泉、郭秀华、高兆春直接合计持有公司56,677,1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93%;高长泉通过持有虎贲投资35.03%权益及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方式控制公司6.16%的股份;高长泉和郭秀华还通过持有高兴投资37.31%股权间接控制公司3.84%股份。高长泉、郭秀华、高兆春合计控制公司60.93%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3,383,918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且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高长泉、郭秀华及高兆春控制的股份比例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浙海德曼2020年9月1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发行价格33.13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莉、叶云华。
浙海德曼募集资金总额为4.4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2亿元。浙海德曼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6081.63万元。浙海德曼2020年9月10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3.21亿元,分别用于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浙海德曼上市发行费用为6530.8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3800.00万元。
浙海德曼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49元,共计募集资金13,84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19.3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81.74万元。
浙海德曼上述2度募资共计5.85亿元。
浙海德曼净利和扣非净利均连降3年。2021年度至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浙海德曼营业收入分别为5.41亿元、6.31亿元、6.64亿元、7.65亿元、6.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73亿元、0.60亿元、0.29亿元、0.26亿元、0.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0.63亿元、0.52亿元、0.20亿元、0.18亿元、0.27亿元。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