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全聚德,002186.SZ)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13日新增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25﹞第152号)。
信用中国网站显示,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1月12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4日,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胡同9号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聚德王府井店进行执法检查。该单位正在营业,主营饮食服务等。该单位于楼顶安装2套由沈阳富雅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FY-JG型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该套设备对应2-3层鸭班电烤鸭炉共5台,该净化设备对应的4B北侧厨房油烟废气排气筒对应的灶头总数18个,实际投用基准灶头数为5.5个,依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A.该餐饮单位规模为中型;(4A鸭班)厨房油烟废气排气筒对应的灶头总数2个,实际投用基准灶头数为2.2个,依据《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A.该餐饮单位规模为小型。热食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入大气。
2025年11月4日,执法人员委托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各个油烟排口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根据2025年11月5日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KB2504280095-62-2)结果显示,该单位4B北侧厨房油烟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折算排放浓度为15.1mg/m3,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标准(10.0mg/m3),非甲烷总烃超标倍数为0.51倍,超标倍数小于3倍;根据2025年11月5日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KB2504280095-62-4)结果显示,该单位(4A鸭班)厨房油烟废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折算排放浓度为33.0mg/m3,超过《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规定的限值标准(10.0mg/m3),非甲烷总烃超标倍数为2.3倍,超标倍数小于3倍。该单位两套在用油烟净化设备检测结果均超标。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餐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692.1588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北京市同行,实缴资本46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0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