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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被责令改正 实控人方2个月前套现1.56亿元

2026-01-16 15: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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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被责令改正 实控人方2个月前套现1.56亿元

2026年01月16日 15: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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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 麒盛科技(603610.SH)于1月14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麒盛科技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唐国海、黄小卫、王晓成、唐蒙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6号)、《关于对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26]7号)(简称“《警示函》”)。

经查,上海舒福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舒福德)自2023年成立时应认定为麒盛科技的关联方,麒盛科技在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与上海舒福德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3,530.93万元和8,080.92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和2.63%,麒盛科技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迟至2025年4月17日经董事会补充审议,2025年4月19日补充披露。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至今未经董事会补充审议和补充披露。

麒盛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麒盛科技时任董事长唐国海、总经理黄小卫、财务总监王晓成、董秘唐蒙恬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唐国海、黄小卫、王晓成、唐蒙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麒盛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麒盛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麒盛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相关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麒盛科技2025年11月25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麒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智海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59,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唐国海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29,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截至2025年11月24日,控股股东智海投资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9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实际控制人唐国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

麒盛科技公告显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智海投资减持总金额93,584,760.00元;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3日,唐国海减持总金额62,808,656.00元。

经计算,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智海投资和唐国海减持金额合计为1.56亿元。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智海投资、实际控制人唐国海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麒盛科技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758.32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4.66元/股。麒盛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包晓磊、马建红。

麒盛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67,846.5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9,618.24万元。2019年10月16 日,麒盛科技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麒盛科技本次发行费用合计8,228.33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6,330.00万元。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