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 上交所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

2024年7月,上交所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莞证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未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等违规行为,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整改。此后,东莞证券多名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东莞证券仍未能进行有效管理。对此,上交所多次对东莞证券采取自律管理措施。2025年11月,东莞证券再次出现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情形。
东莞证券未能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并多次发生同类违规行为,违规情节较为严重。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第3.1条、第4.1.1条、第4.1.7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第8.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会员违规行为监管》等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2022年2月24日,东莞证券首发过会。之后,公司于2023年3月向深交所递交IPO平移申请。

据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2025年10月3日发布文章《IPO雷达|东莞证券IPO“长跑”冲线仍遥遥无期?经纪业务撑起半壁江山,佣金率连降》。文章称,2025年9月30日,深交所网站显示,东莞证券第七次更新招股书,披露了最新的主要财务数据等资料。这距离其2023年3月2日深交所主板IPO获受理已过去两年多时间,更是距其2015年6月首次递交上市申请已十年有余,至今仍处于“已受理”阶段,成为卡在问询环节的“钉子户”。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