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已收官,证券业监管罚单已基本披露。新黄河·大鱼财经梳理发现,从罚单数据来看,总体罚单量同比大幅减少,总罚没金额增加,受罚券商较上年增加1家,基本持平。
处罚对象方面,个人罚单数量略多于机构罚单。2025年机构罚单179张,涉及106家证券公司总公司及73家分支机构;个人罚单209张,累计73名从业人员受罚。
从处罚情况来看,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双罚制”依法追究相关违法机构和个人的责任,处罚类型涵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罚款等。机构罚单中,出具警示函是最普遍的处罚类型,个人罚单中,出具警示函是最普遍的处罚类型。

罚单量减少四成,罚没金额增超六成
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全年监管机构共对证券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出388张罚单,较上年度减少41.48%。但罚没金额攀升至2.08亿元,同比增长63.57%,其中,机构被罚没1.73亿元,个人被罚没3495.38万元,总体罚单量降、处罚额升,监管层对券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码。
受罚证券公司数量达94家,较上年度增加1家,行业合规经营压力进一步显现。
从监管主体来看,证监会系处罚主力。证监会全年开出303张罚单,占总罚单数量的78%,对应罚没金额2.04亿元,占全年罚没总额的98.1%。交易所、协会、央行等机构分别开出69张、10张、6张罚单,其中交易所和协会的罚单未产生罚没金额,央行罚单罚没金额356万元。
各证券监管机构中,证监会开出的罚单数量最多,占本年度罚单的78.%。证监会开出的罚单中,地方证监局开出的罚单占比较高;交易所开出的罚单中,绝大部分罚单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值得注意的是,从处罚主体来看,大部分来自地方证监局,其中浙江、上海、江苏三地证监局出具罚单数量居前。
从处罚类型看,“出具警示函”是机构和个人最主要的受罚类型。其中机构层面出具警示函罚单环比增长率达100%,个人层面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罚单环比增幅高达300%,成为增长最快的处罚类型。
地区分布上,广东、上海、北京成为罚单集中区域。其中广东以78张罚单位居首位,占全年总罚单量的20%;上海、北京分别以59张、35张紧随其后。罚没金额地区分布则呈现差异化特征,江苏以1.39亿元的罚没金额居首,远超其他地区。北京、湖南分别以3426.23万元、1842.29万元位列二、三位,广东虽罚单数量最多,但罚没金额仅730.27万元,位列第四。
东海证券“没一罚三”,领年内最大罚单
违规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投行业务违规、证券经纪业务违规成为主要违规类型,罚单数量分别为106张、104张、103张。
其中,投行业务违规罚单较上年度减少124张,降幅达54.39%,但仍为重点监管领域,违规案由主要包括保荐业务违规、财务顾问业务违规、承销业务违规等,其中保荐业务违规罚单多达81张。
典型案例中,东海证券因投行业务违规领受重罚,累计罚没金额达6000万元。
这是2025年最高罚款额度。证监会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显示,东海证券作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存在出具的相关文件有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在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和项目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
2025年7月,中国证监会公告对东海证券采取“没一罚三”的处罚:没收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罚款,合计6000万元。项目负责人马媛媛被罚款10万元,签字主办人周增光、陈翔分别被罚款8万元。
其次是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因保荐业务违规,被没收业务收入424万余元并罚款1273万余元,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高额罚款。2025年12月29日,据江苏证监局披露,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后续督导期间,未发现鸿达兴业擅自改变近17亿元募集资金用途、虚假归还募集资金等问题,导致其持续督导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一创投行被没收业务收入约424.5万元,并处以约1273.6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1698万元。两名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分别被处以150万元个人罚款。
7家券商多次受罚,罚没金额为0
从证券公司罚单排名来看,中信证券受罚较多,罚款数量高达14张。中信证券以14张罚单成为全年受罚次数最多的券商,但罚没金额仅为426.27万元,而东海证券则以一次6000万元的罚没金额成为处罚最重的券商。五矿证券、国泰海通证券等9家券商均以9张及以上罚单进入受罚次数前十名单,其中,7家券商罚没金额为0,主要处罚类型为出具警示函。

2025年,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罚单数量最多,是证券公司最主要的违规领域。证券从业人员违规领域中,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是主要案由,对应罚单数量分别为41张、25张、12张。
证券经纪业务违规则集中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违规,相关罚单36张,占该领域总罚单的35%,此外违规承诺收益、违规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等行为也较为突出。
业内人士分析,2025年券商监管处罚“量降额升”,体现了监管层从覆盖面向精准打击的转变,重点聚焦高风险领域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券商而言,需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尤其要加强投行业务、经纪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未来,随着监管体系的持续完善,券商行业合规经营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发展将更加健康有序。
从处罚依据来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成为引用频次最高的法规,涉及120张罚单,其中第三十二条被引用112次,是最核心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被高频引用,构成了券商监管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体系。
记者:刘瑾阳 编辑:俞丹 校对:刘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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