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药涉嫌严重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依法启动退市程序;瓦轴集团发起以终止瓦轴B上市地位为目的的全面要约收购;石家庄中院发布ST旭电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一组最新案例的进展勾勒出2025年A股退市领域的全新画像,“打假退市”“占用退市”“主动退市”“退市不免责”“强化退市过程中投资者保护”等成为2025年的退市关键词。
从“退得下”到“退得稳”,2025年A股退市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随着多元出清机制愈发成熟、立体化追责体系持续完善、基础制度供给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将加速成形,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退市类型日趋多元
交易类退市11家、财务类退市9家、主动类退市6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5家、规范类退市1家……今年以来,退市结构日趋多元,市场化出清机制加速成形。沪深两市已有15家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创历史新高。
主动退市常态化成为年度亮点。今年以来,共有6家公司主动退市,涵盖股东大会决议、吸收合并等类型。其中,*ST天茂等公司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另有多家公司涉及被吸收合并,选择主动退市。
“主动退市实质性起步成为今年市场的亮点之一。”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陈雳分析,主动退市的兴起,离不开并购重组、吸收合并等市场化工具的发力。这些资本市场工具既助力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实现提质升级,也为绩差公司提供了缓冲路径。退市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将进一步推动一些上市公司选择市场化常态化退出。
资金占用规范类退市的威慑力再现。针对ST东时、*ST华微的资金占用事项,上交所多次公开发函督促,除督促公司尽快清收占用资金外,均重申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将被依规终止上市。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对这两家公司发出股东质询函。在各方推动下,两家公司均在停牌期间完成资金清收,规范类退市风险得以化解。此前,*ST摩登、中利集团等公司通过引入投资人代偿、破产重整、债务豁免等多元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下转A03版)
(上接A01版)资深市场专家桂浩明表示,新“国九条”强调严肃整治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多方有力推动下,资本市场存量资金占用金额已明显下降。上述公司的成功解决方案,也给其他存在类似问题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占用必偿还,整改有期限。
“总的来看,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后,退市标准完善、程序简化、渠道拓宽、监管加码,推动退市结构愈发多元,资本市场‘有进有出’的良性生态正加速构建。”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退市不免责
在退市常态化进程中,监管部门始终坚守“退市不免责”原则,既要让“应退尽退”落地,更要以立体化追责确保“退得下、退得稳”,真正实现监管“零容忍”。民事、行政、刑事追责多管齐下,“退市不免责”的常态化执法格局已然成形。
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即便退市也难逃追责。退市龙宇11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退市龙宇及相关当事人被处以罚款,其中实控人、董事长徐某增被罚169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无独有偶。东方集团、*ST高鸿在退市前均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退市后追责仍然在路上。其中,在*ST高鸿严重财务造假案件中,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数据显示,去年以来,超过91家次退市公司被证监会查处,其中73家被重罚20亿元。
“无论公司是否退市,监管追责都将贯穿始终。”陈雳直言,多家退市公司被依法从严惩处的实践,持续释放“退市不是免责金牌”的强监管信号,击碎了某些经营主体“退市即免责”的幻想,让监管真正“长牙带刺”。
刑事追责的利剑也已出鞘。紫晶存储近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包括实控人在内的10名高管被判刑,其中刑期最高的达七年六个月。已在A股退市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于2025年3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不会因公司退市而改变。针对投资者诉退市龙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已对首批示范案件作出判决,投资者取得一审胜诉。
代表人诉讼步入常态化。锦州港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启动;美尚生态特别代表人诉讼仍在有序推进;石家庄中院发布ST旭电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龙力生物普通代表人诉讼中1618名投资者获赔超2.7亿元,中介机构被判承担一定比例的连带责任。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依法索赔的权利,代表人诉讼等多种维权工具将持续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助力。
筑牢退市“稳”的根基
当“应退尽退”成为常态,如何退得稳成为检验退市制度成熟度的核心命题。市场人士认为,应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供给,在顺畅出口的同时,扎实做好投资者保护、退市公司衔接等配套工作,为退得下、退得稳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进一步用好用活资本市场制度工具,畅通多元渠道缓解退市压力是题中应有之义。
桂浩明建议,应通过优化退市板块功能与完善重新上市机制,引导退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和经营效能。鼓励并购重组与吸收合并,帮助绩差公司整合资源、提高质量。持续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推动形成市场化、常态化的退出机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运行。
退市“稳”的根基,离不开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引导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者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弥补投资者因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行为遭受的损失。
“健全退市投资者保护机制,本质是为资本市场注入信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说,通过完善司法救济机制、推动先行赔付制度化,能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索赔效率,从根本上提升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度。
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力度仍在持续加码。证监会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主动退市中投资者保护安排,防范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利用破产重整损害投资者利益。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说,上述征求意见稿设“投资者保护”专章,相关举措均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保障退市过程中投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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