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2日讯 永福股份(300712.SZ)于12月1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显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394,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3%)的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宏投资”)、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诚投资”)、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发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26,3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根据12月19日收盘价28.53元测算,套现金额约合1.61亿元。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博宏投资、恒诚投资、博发投资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情形最终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3年1月20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宋发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宋发兴作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福股份”,300712.SZ)副总经理,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永福股份股票10,000股,但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宋发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永福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7月14日,因年龄原因,宋发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其仍在公司工作。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