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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不超7.5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2025-12-19 10: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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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不超7.5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2025年12月19日 10: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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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广哈通信(300711.SZ)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事项昨日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公司12月15日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49,834,121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一代智能调度系统建设项目、数智指挥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调度指挥系统智能化核心技术研究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前,广州数科集团持有公司66.3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数科集团持股比例为55.2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肖尧、张大伟。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