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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不超12.45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2025-12-19 10: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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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不超12.45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2025年12月19日 10: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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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讯 海思科(002653.SZ)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事项昨日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公司9月26日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0,000股(含本数),按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525.67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9,917,970股,王俊民持有公司35.68%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萍为王俊民之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持有公司40.11%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王俊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37.75%,其余股东持股较为分散,王俊民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子权、王琦。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