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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交拟定增募资不超18亿元 2021年上市超募4.93亿元

2025-12-18 11: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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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交拟定增募资不超18亿元 2021年上市超募4.93亿元

2025年12月18日 11: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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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18日讯 深城交(301091.SZ)昨晚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面向全域智能体协同的交通行业大模型与生态应用,低空、自动驾驶等具身智能交通设备及装备研发与规模化应用,全球化业务拓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58,184,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融资金额和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预案签署日,智城集团持有公司30.00%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为智城集团的唯一股东,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的上限158,184,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智城集团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3.08%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11029日,深城交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40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价格为36.50/股。公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马徐周、程久君。深城交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9亿元。

深城交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93亿元。根据公司1022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8.86亿元,用于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深城交发行费用合计为8128.9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6886.79万元。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