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讯 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于2025年12月12日公布《关于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吴星宇、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300581.SZ)存在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两项问题。
具体来看,晨曦航空2024年三季度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晨曦航空2024年三季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的规定。
晨曦航空2023年度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晨曦航空2023年报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反映出晨曦航空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不明确。
陕西证监局表示,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晨曦航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星宇、时任财务负责人刘蓉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和《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晨曦航空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吴星宇、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陕西证监局要求相关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5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星宇、刘蓉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5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表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吴星宇、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5〕47号)查明的事实,晨曦航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吴星宇、刘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晨曦航空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晨曦航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日,晨曦航空披露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晨曦航空表示,根据《决定书》要求,现就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为: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公司2024年三季度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主要影响事项为:调减营业收入2,892.04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062.64万元;调减信用减值损失173.52万元;调减营业利润、利润总额655.87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26.03万元,调减净利润681.90万元;调减应收账款2,718.51万元;调增存货2,062.64万元;调减流动资产合计655.87万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26.03万元;调减资产总计681.90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81.90万元。
本次更正前,2024年前三季度,晨曦航空实现营业收入7137.10万元,同比下降26.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4.4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81.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19.02万元。
更正后,2024年前三季度,晨曦航空实现营业收入4245.06万元,同比下降56.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6.3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63.1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19.02万元。
2023年和2024年,晨曦航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33亿元和1.4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75.42万元和-2658.5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58.03万元和-2857.04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晨曦航空实现营业收入5274.54万元,同比下降26.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8.1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14.0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7.76万元。
晨曦航空于2016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1,130万股,发行价格为24.23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涛、魏安胜。
晨曦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7,379.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1.04万元。根据晨曦航空于2016年12月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拟募集资金24,641.04万元,分别用于航空机载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晨曦航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合计2,738.86万元,其中,保荐费用200.00万元,承销费用2,000.00万元。
2022年,晨曦航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截至2022年5月19日,晨曦航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14,425,85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7.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7.83元(大写:贰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柒元捌角叁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4,499,999.96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5,499,997.87元,扣除律师费和审计费用1,450,000.00元(含税),再加上发行费用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36,792.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4,386,790.33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BJAG10453号《验资报告》。
经计算,晨曦航空上述两次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52,379.90万元。
晨曦航空2025年11月25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西安汇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聚科技”)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16,503,2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根据晨曦航空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汇聚科技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寰宇星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星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49.525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53.0709万股,累计减持股数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9132%。具体来看,寰宇星控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方式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0月31日减持5,495,250股,减持均价21.5660元;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方式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10月13日减持10,530,709股,减持均价15.7671元。合计减持16,025,959股,根据减持期间股价均价计算,套现总金额约284,549,303.37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