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北特科技(603009.SH)昨晚披露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意见如下:“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北特科技表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特科技12月8日披露的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薛小华、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竹润投资有限公司-竹润科技2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鹏远、王夷。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980,845股,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8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59元/股。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合计为30,000.00万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国丝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靳坤直接持有公司10,688.4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5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晓堂直接持有公司27,74.8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0%。靳坤与靳晓堂系父子关系,存在关联关系并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完成后,靳坤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强、曹静曙。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