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光电股份(600184.SH)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光电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光电股份4月4日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