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中信建投(601066.SH)近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连续第3年下滑,而净利依然不及2021年。
中信建投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29亿元,同比下降9.10%。2021年至2023年,中信建投营业收入分别为298.72亿元、275.65亿元、232.43亿元。
中信建投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3亿元,同比增长2.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40亿元,同比下降7.03%。2021年至2023年,中信建投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2.39亿元、75.19亿元、70.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2.10亿元、74.93亿元、77.87亿元。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中信建投在近3年的券商营收排名中,名次逐年下滑。2022年券商营收排名中,中信建投排第5;2023年券商营收排名中,中信建投排第6,排名被广发证券反超。2024年券商营收排名中,中信建投排第8,排名被申万宏源和中金公司反超。
今年年初,中信建投董事长发生变更,任公司董事长超13年的王常青退休。
营收连降3年 连续3年净利不及2021年
中信建投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29亿元,同比下降9.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3亿元,同比增长2.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40亿元,同比下降7.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5.00亿元,上年同期为-200.5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信建投营业收入连续第3年下滑,公司净利依然低于2021年。2021年至2023年,中信建投营业收入分别为298.72亿元、275.65亿元、232.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2.39亿元、75.19亿元、70.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2.10亿元、74.93亿元、77.8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19亿元、399.90亿元、-200.57亿元。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5664.18亿元,同比增长8.35%;负债总额为4599.00亿元,同比增长8.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1064.69亿元,同比增长9.22%。

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2%,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4%,同比下降1.37个百分点。

公司的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56,694,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3年券商营收排名逐年下滑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中信建投在近3年的券商营收排名中,名次逐年下滑。
2022年券商营收排名中,中信建投排第5,排名前4的分别是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中国银河、华泰证券。

2023年券商营收排名中,中信建投排第6,排名被广发证券反超。

2024年券商营收排名中,中信建投排第8,排名被申万宏源和中金公司反超。

去年投资收益增长64.49%
中信建投2024年年报显示,主营业务分行业来看,2024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91亿元,同比下降48.14%;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10亿元,同比增长8.97%;交易及机构客户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0.53亿元,同比增长0.46%;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下降14.17%。

中信建投2024年实现投资收益76.01亿元,同比增长64.49%。
2024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9059.76万元,上年同期为-1.30亿元,变动原因主要是融出资金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及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减少。
2024年公司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858.16万元,同比增长120.76%,变动原因主要是存货减值损失增加。

一年收10次监管措施
据中信建投2024年年报披露,2024年,公司收到监管措施共计10次。
1、2024年1月3日,深交所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指出公司作为保荐人在保荐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2024年1月24日,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存在持续督导不规范问题: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相关制度不健全、使用不规范的情形。作为保荐机构,公司未能勤勉尽责、持续督导发行人完善制度、采取措施规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使用过程。因前述行为,深交所于2024年7月3日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2024年4月24日,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3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对发行人管理层制作访谈记录,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因前述行为,上交所于2024年5月28日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4、2024年4月30日,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开展场外期权及自营业务不审慎,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公司治理不规范,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5、2024年5月14日,上交所对公司采取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指出公司作为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的保荐人,在相关项目的保荐工作中,存在以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对发行人废膜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及运行情况的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对发行人研发费用的核查工作明显不到位。
6、2024年5月17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汽饰)未在历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上饶项目、常熟项目、余姚项目实施进度未达计划进度的情况,风险提示不充分,信息披露不真实。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未发现上述问题,且在历次关于常熟汽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发表了不真实的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19日,上交所对公司采取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指出公司作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存在以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2023年8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受到立案调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兼时任董事柯金龙受到刑事拘留;2023年11月,茂名子公司、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提起公诉。上述事项发生后,保荐人未按规定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申请审核中止,直至2024年3月14日,发行人告知保荐人,保荐人才向上交所报告上述事项。保荐人在项目保荐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及时发现并向上交所报告相关事项。
8、2024年7月19日,上交所对公司采取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指出公司作为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存在以下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情形:公司未能对恒达智控研发费用予以充分核查,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相关披露不准确,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
9、2024年9月3日,深交所对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指出公司作为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谊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卓谊生物推广活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形,未充分核查卓谊生物关联交易情况,未督促卓谊生物充分披露其与控股股东人员、营业场所混同及整改情况。
10、2024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披露对公司与分管投行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刘乃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在部分项目中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有效督促发行人做好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内核未充分关注项目风险;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实质修改后内控未再次审批等。
此外,2025年1月10日,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公司衍生品业务、经纪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
任职超13年的董事长退休
今年年初,中信建投董事长发生变更,任公司董事长超13年的王常青退休。
2025年2月20日,因到龄退休原因,王常青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等职务。辞任后,王常青亦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上述辞任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
王常青于2005年11月加入中信建投,自2007年2月起担任执行董事,自2011年9月起担任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
2025年3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成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刘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同时,刘成自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法定代表人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