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不超4.2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长江保荐建功

2025-03-27 10:3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7日讯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昨日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厚普股份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月25日,厚普股份发布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169.4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和燕新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5,992,879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6.33%,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和燕新集团,王季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燕新集团系王季文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季文,王季文直接持有公司50,042,0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通过北京星凯间接控制公司56,56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通过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控制公司7,70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合计控制公司114,319,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 

  以发行数量上限65,992,879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404,165,856股变更为470,158,735股,实际控制人王季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8.35%。王季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有助于进一步巩固王季文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而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厚普股份的保荐机构是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保荐”),保荐代表人是丁梓、曹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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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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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不超4.2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长江保荐建功

2025年03月27日 10:3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7日讯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昨日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厚普股份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月25日,厚普股份发布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169.4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和燕新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5,992,879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6.33%,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和燕新集团,王季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燕新集团系王季文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季文,王季文直接持有公司50,042,0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通过北京星凯间接控制公司56,56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通过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控制公司7,70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合计控制公司114,319,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 

  以发行数量上限65,992,879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404,165,856股变更为470,158,735股,实际控制人王季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8.35%。王季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有助于进一步巩固王季文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而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厚普股份的保荐机构是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保荐”),保荐代表人是丁梓、曹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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